《青年记者》
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》和国务院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》颁布后,1983年3月,中央绿化委员会、共青团中央下发了《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义务植树竞赛的联合决定》,山东各级团组织在广大青年中广泛开展了“采种支甘”、营造黄河防护林、兴建青年水土保持工程等一系列青少年绿化祖国、绿化家乡工程。
1984年1月、1985年1月,团省委连续两年下发了《关于表彰“双采”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》,临沂团市委、菏泽团地委、济南团市委和平阴团县委等30多个团市、县委被评为“双采”工作先进单位。
1985年7月,团省委、省林业厅、农业厅、济南铁路局、省教育厅联合发出文件,决定结合各地种源分布状况,实行重点区域定向定量采集,把工作重点放在确保种子质量上。
有采种任务的市地普遍加强了树种的采集、保管、检验、检疫、杀虫处理等工作,从而高质量地完成了1985年(8万斤侧柏树种和2万斤国槐树种)和1986年(5000斤国槐树种)的采集调运任务。
1985年1月,临沂团地委、菏泽团地委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采种“支甘活动”红旗单位,莒县团县委、长清团县委等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“采种支甘”先进单位。
1983年8月13日,团省委召开电话会议,动员全省青少年积极参加“采种支甘”活动。会后,又会同林业厅、农业厅、教育厅联合发出《关于组织全省青少年采集草种,支援甘肃改变面貌的通知》。各地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,在青少年中进行了以“比数量、比质量、比贡献”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,极大地调动了青少年“采种支甘”的积极性,1983年全省义务采集树种103万多斤,其中支援甘肃草种、树种31.8万斤,1984年全省义务采集草种、树种150.9万斤,其中支援甘肃、新疆草、树种45.9万斤,连续两年大大超过团中央每年分配给山东10万斤的采集任务。
记者 杨璐